举报提示  
举报提示

        感谢您对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的支持,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,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举报提示信息后,填写举报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一、本举报信箱主要受理中央单位的“小金库”问题举报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“小金库”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(含有价证券)及其形成的资产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您的举报将按照有关法规、规定办理。如举报情况属实,将依据《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》给予奖励。

        四、鼓励实名举报。如果您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资料,将作为实名举报登记。实名举报将得到优先受理,并有助我们确认对您的奖励。

        五、举报线索及内容应尽量详实、准确,便于提高对“小金库”违法行为查处的效率,举报线索应包括如下内容:

        (一)被举报单位的详细名称和“小金库”形成的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“小金库”的主要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“小金库”的存放方式。如保存于保险柜的现金、公款私存的个人账户、购买的有价证券等。存入银行账户的“小金库”资金,应说明开户行、账户名称、账号、大致金额等信息。

        (四)“小金库”形成资产的情况。如使用“小金库”资金购置的房屋、车辆等,以及使用“小金库”资金对外投资或借款形成的股权和债权等。

        (五)提供负责管理“小金库”的人员姓名。

        六、注意事项:

        (一)不得冒用他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举报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与“小金库”违法行为无关的举报内容,不予受理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避免使用不文明的语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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